建筑工程分院分工会主席职责

作者: 时间:2014-10-23 点击数:

1、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分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决议、部署,结合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教育、文体、生活、女工和青年教师等各项工会工作。

3、参与有关教师切身利益的会议或领导机构,组织教师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参与本单位及学院的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好教师的合法权益。

4、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向有关单位反映教师特别是女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合理诉求。

5、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师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结合实际在本单位独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分工会自身的组织、思想、制度和作风建设,努力把工会办成“教师之家”,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分工会的服务水平。

7、负责分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批,管好、用好会员经费。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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