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党总支审查: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发展程序。
②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审批组集体讨论审批;上报学院党委发展党员领导组集体讨论审批,
审批格式为“经审查,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③接收预备党员材料和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三个月未上报审批的,应由原报批党支部、党总支进行复议,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上报审批的,党支部要重新为发展对象办理入党手续;
④党总支、上级党委有权否决有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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